学院直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深入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学院决定进行2008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,望各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和条件
1、凡2007年以前在国家、省教育厅、和学院“十五”和“十一五”期间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,所取得的成果(未申报过教学成果评奖的)均可参加此次评奖(教学基地未立项可申报)。
2、此次重点奖励在教书育人、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有所创新、有所突破、成绩显著,在一定范围内有示范和推广价值,对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大意义的教学成果。
3、为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广大青年教师致力于教学工作的积极性,学院决定在教学成果奖奖项中划出一定的比例,设立青年教师奖,以奖励年龄在40岁(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)以下的青年教师。申报青年教师奖要附有相应的综合材料(敬业精神、教书育人、教学效果、科研成果、医疗水平等方面),青年教师奖是个人申报。
4、国家级课题每项可申报9人,其它每项不可超过7人。
5、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许申报一项。
6、申报评奖的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
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热爱祖国,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。
⑵能认真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;青年教师应系统地讲授过一门课程;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在岗位上连续工作4年以上。
二、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
个人或集体申报均可,采取两级评审方式。首先由各部、系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拟定的推荐名额进行初评,公示无疑义后按评审排序及青年教师奖名单报送评估部,参加学院评审。学院各管理部门(含图书馆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)初评由教务处负责。
申报材料包括如下内容:
1、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(见附件,可在校园网上下载);
2、有关成果的实证材料,即著作、论文、研究报告(要求至少8000字以上)、课件等;
时间安排:
各单位评审阶段:5月26—30日
学院评审阶段:6月3—8日
三、奖项名额和奖励等级
今年学院共设教学成果奖38项:其中一等奖6项;二等奖10项;三等奖16项;青年教师奖6项。一等奖每项奖金500元;二等奖每项奖金300元;三等奖每项奖金200元;青年教师奖每项奖金300元。
四、对评审推荐工作的几点要求
1、要求各单位在评审前将评审委员会名单(5—7人组成)报评估部备审;
2、各单位在评审前要认真学习和传达文件通知精神,明确指导思想和要求,按规定日程安排评奖工作;
3、各单位务于6月2日前将推荐名单、成果材料和评审费(30元)报送评估部。
4、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坚持民主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宁缺毋滥。评审推荐结果要求公示一天接受群众监督;院级评审结果公示三天,无疑义后下发正式文件表彰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齐齐齐哈尔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